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隨著城市的迅速發展,我國生活垃圾產量正逐年增加。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處理是垃圾合理處置和資源回收的重要基礎,是實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必經之路,對保護人體健康、提升環境衛生具有重大意義。本文將結合生活垃圾的特點,以垃圾分類政策為背景,對生活垃圾處理模式進行全面梳理。
生活垃圾處理現狀
隨著人口的增加和經濟水平的提高,我國生活垃圾產量逐年增加,相應地,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也不斷增加。2016年,我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共計940座,處理能力62.14萬t/d;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達到2.04億t,無害化處理率為96.62%,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85.22%。對我國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進行總結,如圖1所示。
由圖1可知:我國生活垃圾主要處理方式為填埋與焚燒,其中填埋仍占主要地位。填埋處理具有方法簡單、技術門檻低的特點,是我國長期以來廣泛采用的處理方式,但填埋場占地大、使用年限短,不但可能影響地下水和土壤環境,還會造成大量有機質的浪費,與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的理念相悖。與填埋不同,焚燒處理占地小、能極大程度地實現減量化,并產生電能,近年來發展迅猛。此外,其他處理方式(如堆肥等)處理能力也大幅提升。就發展趨勢來看,多元化方式或將逐步取代填埋成為主導的處理模式。
盡管能力逐年提升,我國生活垃圾處理目前仍存在較大缺口,以2016年計,每天仍有1.89萬t城市生活垃圾未得到無害化處理,提升處理能力仍是目前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